现实生活中,丑往往暗含着不健全、不正常、扭曲等与人类的生生不息、蓬勃向上相悖的意义,因此会带来不快、焦虑的审美感受。然而,丑一旦进入艺术作品中、成为审美的对象,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审美范畴,又称审美类型或审美形态,是对美学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关系的概括分类,与审美现象、审美活动、审美经验都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可以说,人类审美活动所面对的世界有多丰富多彩,审美范畴就有多纷繁复杂。美学家们喜欢以对称的形式将审美范畴成对研究。例如美对丑、崇高对滑稽、悲剧对喜剧等等。

但事实上,这些不同的范畴并非恰好是以成对的面貌出现,而是各自具有不同的形态与内涵。历史上,丑首先是作为美的对立面,以“美”的形态和内涵的反面来加以定义。然后,丑与其他审美范畴的关联不断得到关注和重视,并最终确立为一个独立的审美范畴。概括的说,丑是审美主体把握和体验世界的一种重要形式。传统的观点认为美是和谐,是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必然与自由、内容与形式以及形式中诸元素之间的协调一致。反之,丑则是不和谐、反和谐,是个体与社会、人与自然、外在世界与内在世界的对立和冲突。然而,笔者认为除了上述区别以外,丑还应该有独特的内涵——与“美”不相关的其他内涵。从形态上来看,艺术中的丑多表现为生理上的畸形、道德上的败坏、精神上的怪癖、扭曲,即“极度不和谐的形式”;从审美经验上,丑常常引起不安、痛苦、恐怖的情感,并且“这种情感立即和我们所能够得到的满足混合在一起,形成混合的情感,一种带有苦味的快感,一种染上了痛苦色彩的快乐。”

审美活动是特殊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所具有的社会性、历史性、民族性、地域性在审美活动中都有所体现。因而,审美范畴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形态甚至不同民族、地域背景下都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作为审美范畴的丑,就是随着审美实践的深入发展,逐渐成为独立的范畴并越来越凸显出其独特的审美价值。丑的产生,依赖于人类丑感的形成,离开对丑的感受能力丑就不能被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的对象是客观的,本没有美丑之分。只是在人类意识产生并进入人类社会以后,才逐渐有了美丑的区别。作为审美范畴的丑是以现实为基础的,现实丑自人类产生意识以来就存在,而美学中的丑则是在人类审美实践的不断发展中逐步被认识和确立的,并且成为在当代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审美范畴。

在原始社会,人类对美和丑还没有明确、清晰地区分,但丑已经具有了独特的意义。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极低,人们生活在各种各样的危险之中,人类实践的对象世界是恐怖、可怕的。从出土的青铜面具、陶器图案以及岩画中都可以看出原始先祖把器物丑化的形式特征,体现出对象世界的恐怖和神秘。

到了古希腊罗马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世界不再是充满恐怖又危机四伏的。人类文明进入到了新的时期,文学艺术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解决了生理上的温饱危机之后。人们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愉悦,“高贵的单纯和静穆的伟大”成为美学理想,美是艺术创作的重要尺度,丑则逐渐被边缘化。

中世纪是欧洲文明中最黑暗的时代,宗教对精神世界的控制使得审美标尺与神性混为一谈。艺术中只许展现美,丑则代表魔鬼和邪恶,被彻底压抑、受到最严厉的批判。直到文艺复兴时期,丑才再次出现在艺术创作中。当以神为本的创作原则转向以人为本、审美不再与神性必然联系,审美形态的多样性才再次成为可能,丑才得以重新回人们的审美视野之中。

19世纪兴起的、以诗歌创作中的象征主义为发端的现代派创作思潮,把丑抬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力求在丑与恶之中绽放出绚丽的艺术之花。此后l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艺术层出不穷,丑取代美成为艺术创作和审美活动的主角。这一现象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空前丰富。然而两次世界大战的阴影、核战争的威胁、多次的经济危机以及20世纪末因特网的发展,使人们越来越深感物质与精神、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对现实充满迷茫、怀疑甚至悲观、绝望。于是艺术家们倾情于丑,借丑所激起的不安和痛苦来宣泄自己的情绪。“现代主义是现代人灵魂的自我拯救,它以忧虑、痛苦、战争、本能、噩梦和死亡为主题,致力于展示和批判生活的丑,并使形式合于展示和批判性目的。丑需要更多的思想,丑比美深刻。美直接取悦感官,取得快感与愉悦,美停留在感性,拒绝超越感性,所以,美是浮浅的。丑则刺痛感官,引起思考,在痛苦与厌恶的交织中获得精神的真实,丑是引起思考的形式,需要理智的介入,所以丑是深刻的。”

虽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丑在美学中的地位有所不同。但是美学史的发展始终伴随着对丑的认识与探索。古代的美学家清楚地看到了丑的客观存在,并且对丑的美学意义做了多种论述,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大类。

第一,认为丑和美是相对的,其美学意义也具有相对性。赫拉克利特认为:“最美丽的猴子与人类比起来也是丑陋的,最智慧的人和神比起来,无论在智慧、美丽和其他方面,都像一只猴子。”苏格拉底也指出美、丑的区别在于是否适合目的的,“在赛跑当中是美的东西,在拳击中却是丑的。反过来也一样。因为任何一件东西如果它能很好的实现它在功用方面的目的。它就同时是善的又是美的,否则就同时是恶的又是丑的。”斯宾诺莎也曾说:“最美的手,在显微镜下看,也会显得很可怕。当我们近距离看的时候,我们以为是美的,其中很多原来是丑的。”总之,作为审美范畴的丑其内涵是相对的,其审美意义也是相对的,随着审美主体的实践背景、经验等等变化,没有定论。

第二,丑作为美的陪衬,体现出与美相反的美学价值,即体现一种负面的价值。就是说,如果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那么丑就是人本质力量的歪曲和否定。休谟认为:“虽然美和丑还有甚于甜和苦,不是事物的性质,而完全属于感觉,但也同时必须承认:事物确有某些属性,是由自然安排的恰适合于产生那些特殊感觉的……这就是美的特征。并构成美与丑的全部差异,丑的自然倾向乃是产生不快。快感和不快不但是美和丑的必然伴随物。而且还构成了他们的本质。”伏尔盖特认为:“丑是反审美的东西,是完全缺乏审美价值的东西。其所以会产生丑,或者是因为对象和重要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或者是因为对象的性质和美的范畴之一背道而驰……”这种观点认为,美和丑不再是相对意义上的,两者具有本质不同。由本质不同所引起的不同审美感受和审美经验同时又是本质的构成部分。美带来愉悦和快感,具有审美意义;丑则带来痛感和不安,而不具有审美意义。

第三,认为丑可以转化为美,通过表现丑来揭示美,即艺术创作中的“现实丑向艺术美转化”。莱辛对此作了详细的阐释:“人们说,艺术摹仿要扩展到全部可以眼见得自然界,其中美只是很小一部分。真实与表情应该是艺术的首要法则;自然本身既然经常要为更高的目的而牺牲美,艺术家就应该使美隶属于他的一般意图,不能超过真实与表情所允许的限度去追求美。如果真实与表情,能把自然中最丑的东西转化为一种艺术美,那就足够了。”雨果认为:“美只有一种典型,丑却千变万化。因为,情理上说,美不过是一种形式,一种表现在它最简单的关系中,在它最严整的对称中,在我们与我们结构最为亲近的和谐中的一种形式,因此,它总是呈现给我们一个完全却拘谨的整体。而我们称之为丑的东西则相反。它是一个不为我们所了解的庞然整体的细部,它与整个万物协调和谐,而不与人协调和谐。”雨果大胆的在创作中描写丑、展现丑,以丑衬美。“在自己的作品里,把阴影掺入光明、把滑稽丑怪结合崇高优美而又不使他们相混,换言之,就是把肉体赋予灵魂、把兽性赋予理智……这种不协调的笔法,虽然对人有些刺激,但它使效果更完全,并使整体更突出。如果删掉了丑,也就删掉了美。”《巴黎圣母院》中面貌丑陋却内心善良的卡西莫多和道貌岸然的副主教《九三年》中张扬跋扈、凶狠残暴的朗德纳克侯爵义无反顾的冲入火海救出三个孩子,无不体现出他的“美丑对照”创作原则。

第四,认为丑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和美学价值,既不是美的陪衬也不需要通过转化为美来彰显价值。但是,对于“丑究竟是什么”不同理论家给出了不同的答案。1853年,罗森克兰兹出版了西方艺术史上第一本关于丑的专着《丑的美学》明确了丑在美学中的独立地位——丑虽然不隶属于美的范畴。“但又始终决定于美的相关性,因而也属于美学理论范围之内。”罗森克兰兹拒绝了丑作为美的衬托物的身份,他认为美是独立而纯粹的,无需任何衬托物,但是“如果艺术不想单单用片面的方式表现理念,它就不能抛开丑。”“要想完整地描写理念的具体表现,艺术就不能忽略对于丑的描绘。如果她企图把自己局限于单纯的美,它对理念的领悟就会是表面的。”罗森克兰兹与雨果的区别在于,他不是从丑对美的必要性上来论述丑。“美是一种明确的、积极的和独立的东西”,“美不需要任何衬托物或黑暗的背景”,同时“丑的美学”和“美的美学”所遵循的方针很相似。罗丹指出,“自然中认为是丑的,往往要比那认为美得更能显露它的。性格’……既然只有‘性格’的力量才能造就艺术的美,就是说好不现实外部的和内在的真实的作品才是丑的。在艺术中所谓丑的,就是那些虚假的、做作的东西,不重表现、但求浮华、纤柔的矫饰,无故的笑脸,装模作样,傲慢自负——一切没有灵魂,没有道理,只为炫耀的、说慌的东西。”就是说,没有“性格”,不能引起审美感受、引起共鸣的艺术就是“丑”。克罗齐也认为丑是不成功的表现,“就失败的艺术作品而言,有一句看来似离奇的话实在不错,就是:美表现为整一,丑表现为杂多。所以,我们常听到有几分是失败的作品的‘优点’,就是其中‘有一些美的部分’。”李斯托威尔的观点则刚好相反,他认为丑是一种独特的审美感受,不能引起审美感受的艺术是“不美”的,但绝不是“丑”的。“审美的对立面和反面,就是广义的美的对立面和反面,不是丑,而是审美上的冷淡……它们不能在我们身上唤醒沉睡着的艺术同情和形式欣赏的能力。丑的本身,是我们美感经验中的一个突出的特征。”

综上所述。丑在美学中的独立地位虽然是在人类审美意识和审美实践的发展中逐渐确立的但从近代开始已经是一个越来越被重视的审美范畴。因而,对近现代乃至当代社会,丑的美学意义也必然越来越重要。

李斯托威尔认为,丑存在的理由在于“它有自身的优点,那便是表现人格的阴暗面”,但是当代艺术却面临着“因为对丑的病态追求而被糟蹋”的危险。这种担心或许有点夸张了。

在现实生活中,丑往往暗含着不健全、不正常、衰老、扭曲等与人类的生生不息、蓬勃向上相悖的意义,因此会带来不快、不安、焦虑的审美感受。然而,丑一旦进入艺术作品中、成为审美的对象,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对于丑的心理反应十分复杂。在直面死亡、疾病、灾难等丑的形态产生各种负面的审美情感之后,往往会获得某种审美快感、重建和谐的心境。正是由于丑所引起的审美经验不是直接的,才会引起主体的理性思考,摆脱肤浅的直观、触及真正的现实。因此,有人说丑比美更深刻。这也是在当代社会中灾难片、恐怖片、死亡音乐、悬疑小说还有恐怖游戏大行其道的原因了。

当人类尚处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原始社会,大自然决定着人的生老病死,丑主要表现在为外形的畸形、扭曲,行为的凶狠、残暴,场面的阴暗、压抑等等,暗示着不可抗拒的外在力量和危机。人是弱小的,在心理上屈服于大自然。然而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进步,人类面对自然有了更多的能动性。不再被大自然控制,人的主体性意识不断加强,内心世界越来越强大,因而敢于直面丑并且有战胜丑的决心和信心。在艺术创作中,美往往代表理想的状态、某种期待的结果,丑则表现真正的现实、暴露问题。尽管现代主义艺术中所展示的往往是人类如何被丑淹没或者在丑的包围下渐渐崩溃、灭亡,但是这种展示的本身正体现出对所反映对象的驾驭能力。哲学家阿多诺在《美学理论》中写道:“原始崇拜对象的面具与画脸做体现出来的古代丑,只对恐怖的实体性模仿,一般散布在忏悔的形式之中。随着生米的恐怖性逐渐淡化与主观性相应增强,古代艺术中丑的特征变为禁忌的目标(尽管这些特征原本作为强化禁忌的载体)。继主体及其自由感形成之后和解放的思想随之诞生,丑也随之展露出自己。”丑作为审美范畴,从依附于其它范畴到逐渐独立的过程,也是人类的审美意识从沉溺于理想到直面现实的成长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展示了人类主体意识的不断成长与壮大。

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在当代,丑在美学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无论在何种社会历史条件下,丑都无法压倒美成为审美领域的主宰。因为,对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人类最终极的目标,也是人类生生不息、代代延续的精神支柱,只有抱着对美的憧憬和向往,人类才能勇敢的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丑,才有信心和决心不断解决现实中的问题,走向理想的彼岸!

本文原刊载于《电影评介》2010年第7期 原标题为《简论审丑的历史演变及美学意义》

作者:陈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