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以后,许多心理学家认为,不能用驱力降低的动机理论来解释所有的行为,外部刺激(诱因)在唤起行为时也起到重要的作用,应该用刺激和有机体的特定的生理状态之间的相互作用来说明动机。
基本信息
诱因论中对于态度的一个通俗看法是由格林沃尔德和由佩蒂等提出的认知反应理论。这个理论设想,人对沟通所做的反应是伴随着一些积极或消极的思想,而且这些思想依次决定着人们沟通的结果,即是否改变其态度。其关键设想是,人是积极进行信息的加工从而产生认知反应,而绝不仅仅对于他所遇见的任何信息的被动接受者。
另一个诱因论的普遍看法是由爱德华提出的期望-价值研究。他认为,由于诱因冲突的复杂性,人在做抉择时总要对每一种情况进行评价,力图达到最好的效果的立场,而拒绝那些似乎会带来坏效果或未必会带来好效果的立场。而人们进行情况评估时,一般都试图通过预期后果的价值以及出现这种后果成功的可能性,即效率的估量,以取得最大的主观效用,其公式为:U=V×P。如果一种情况,其后果价值越高、成功率大,其效用越大,人就会积极对待参与。这个理论把人的态度形成看成是有理性的、主动决策的过程。
诱因
能引起动物和人进行活动的刺激或情境。通常把直接推动行为的内部原因称为动机,把激起行为的外部原因称为诱因。能满足需要并引起有机体的趋向性活动的刺激物或情境称为正诱因,妨碍需要的满足并引起有机体的回避性活动的刺激物或情境称为负诱因。
在心理学中诱因与驱力同为决定活动动机产生的不可缺少的力量。它诱发活动的产生,并规定活动的具体对象和引起实际的活动。
由于人类需要的发展性及其复杂性,能引发人类活动的诱因也非常丰富和复杂。有些是和人类的物质需要的满足有关的,有些是和人类的精神需要的满足有关的。前者可以称为物质诱因,后者可以称为精神诱因。
学校中的分数、表扬、奖状等,都是教育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的诱因。
理论观点
诱因是指能满足个体需要的刺激物,它具有激发或诱使个体朝向目标的作用。
诱因有积极和消极之分。
诱因与驱力分不开,它由外在目标所激发,只有当其成为个体内在的需要时,才能推动个体的行为。